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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監警會開支 黎棟國:等同廢除制度

發佈時間: 2016/04/29

立法會昨再就財政預算案撥款條例草案進行辯論,會上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反對議員提出包括削減警務處、監警會及消防處等開支的修正案。

他稱,現時投訴警察制度完善,削減監警會開支,將令它無法繼續其法定職責,監察投訴警察課工作;而若減投訴警察課開支,亦只會令該課不能處理投訴,若修正案通過等同「廢除整個投訴警察制度」。

黎續指,警隊需有足夠裝備及交通工具維持巡邏、救援及交通管理等職務,削減開支將嚴重削弱其執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