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變公屋 解住屋困局

發佈時間: 2016/04/19

工廈變公屋 解住屋困局

市區重建局首個出售房屋項目「煥然壹居」銷情雖未如預期般理想,但在「置業」之外,政府仍要積極回應市民對「安居」的訴求。

由工廈改建而變成公共屋邨可以是其中一個房屋方案,而其他建屋安民的措施,也應該同步盡快落實。

煥然壹居重估市價求售只是回應了希望置業市民的訴求,但位於港島的柴灣工廠邨大廈翻新成華廈邨,就更能解決公屋輪候冊上合資格人士的住屋需要。

華廈邨只有一幢由1959年建成的工廈翻新而成,這座五層高的「二級歷史建築」,共提供約180個公屋單位。無論最後主要是3至4人的核心家庭,或1至2人的家庭受惠,這幢公屋雖被指「租貴」,實不失為一個好嘗試。

柴灣工廠邨大廈是上世紀50年代末,柴灣被發展成當年新社區的「基建」,旨在為區內徙置區居民提供就業機會。

在現時的社會關注度下,要同時兼顧保育歷史建築及解決基層的住屋問題,政府選擇以較高成本,提供出租公屋單位,在今時難於造地、闢地、收地以建屋的情況下,這已是較理想的折衷方案。

當然,原工廈古蹟建築住人或仍有不少備受批評的地方,但社會發展土地或舊建築物的用途需要靈活處理,不拘一格,才可回應今時港人住屋甚至時代的訴求。

另一個可以考慮的措施就是加快新界土地改變用途的步伐,尤其是在農地興建房屋上的限制。

回歸前,港英政府刻意限制新界原居民建丁屋不高於三層(27呎),應是有政府賣地銷情的顧慮。丁屋只有三層可住,某程度上,保證了置業者對其他私人樓宇的需求,也保障了政府的賣地收入,遂才有原本在農地中央用圍板搭建的簡陋「廁所」日後也不能「改變用途」,變回農地的荒謬。

由農地轉「屋地」涉及不少社會公義及既得利益的考慮,但若丁屋可從今時限建三層高度,放寬至五、六層,可建新屋單位面積便可倍增,市場上可供買賣的村屋單位倍增,對準業主來說,無疑是多了選擇。

政府若放寬丁屋興建層數或會招來「令原居民地主得益」的批評,但透過一些徵費,如補地價,收益指定作土地發展或興建公營房屋等用途,相信可紓緩這類社會情緒。

有人批評,今時政府建樓是「見縫插針」,當年柴灣工廠邨大廈重建公屋也招當區居民反對,但面對無地建屋這困局,一些工廈或社區只要解決到基本居住條件問題,如空氣流通、升降機、排污等,有屋住就會是基層的佳音。

在現時社會對住屋的需求和供應的情況下,工廈住人雖然靈活,畢竟只是權宜之策,少了工貿單位供應,意味着少了廉租營運的機會和就業機會,政府長遠仍須留意這類改劃、改變土地用途的弊病,免得中小企業營商百上加斤,就像一個人剪了褲管駁在短袖衣上變長袖,到冬天時,雙腳又要捱冷這種聰明笨伯般短視。

(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

撰文: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提意見;求共融,齊築福。
欄名: 為理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