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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估署追數歎慢板 被拖$1.72億

發佈時間: 2016/04/21

審計署最新一期審計報告指,截至去年9月30日欠繳差餉及地租總額為1.72億元,有5,400萬元更已拖欠2年或以上。另外,有劏房業主沒申報租金等資料,或致政府少收差餉,但差餉物業估價署無積極處理。

審計報告指,過去6個年度的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中,資料正確的個案只有71%,而資料與事實不乎者佔28%,涉及租金款額和租賃期不正確、漏報按租戶營業額訂定的租金和免租期。有3個業主甚至3、4年都提供不準確的租金資料,但卻未被檢控,可能影響應課差餉租值。

截至去年9月30日,欠繳差餉及地租總額為1.72億元,相當於全年徵收款額(約330億元)0.5%。有5,400萬元(31%)更已拖欠2年或以上。

屢交不準確資料 3業主無被控

其中1宗個案的欠款人自2007年起拖欠16個物業的差餉及地租,估價署於2010年取得物業的押記令,但超過5年仍未成功追討欠款。估價署在2015年底才把個案轉介地政總署,考慮是否採取重收或轉歸的行動,但當時拖欠款額已增至100萬元。

另外,差估署在評估分間單位(劏房)的應課差餉時,存有漏洞。審計署揭發,差估署及屋宇署都無分間物業的完整名單,或致政府少收差餉。

查劏房租金 差估署稱不符效益

目前差估署每年向選定物業的業主或佔用人發出申報表(表格R1A),要求提供租金資料以評估差餉。屋宇署曾向差估署提供一份116幢樓宇的名單,估價署於2013/14年度向有關樓宇發出3,189份申報表,但收回的2,244份表格中,僅44份有申報租金和分間單位資料,而差估署於其後年度,以不符成本效益為由,已沒再要求業主申報資料,估價署重新計算該44份資料後發現,有關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增加15%至180%。立法會議員謝偉銓估計,以一個1,000平呎單位計,自住及劏10個房間分租,差餉保守估計可差50%。他建議政府盡快就土地及房屋統合一個數據庫。

懶理村屋高逾3層 仍豁免差餉

據《差餉條例》,指定鄉村區內任何獲豁免差餉的村屋,須符合訂明的面積、高度及類別準則,例如建築物不可超過3層高,但審計署抽查其中兩個指定鄉村,發現58間村屋樓高逾3層,違反有關要求,但差估署沒制定措施查核指定鄉村區內村屋,以確保這些村屋符合訂明的準則。

審計署亦檢視了9個指定鄉村區內,12條選定鄉村的228間村屋在差估署的地租紀錄,發現當中18間村屋以4層或5層村屋標準予以評估作徵收地租用途,但差估署同樣無採取行動,撤銷其獲豁免評估差餉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