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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貨不對辦 扮識廣東話

發佈時間: 2016/04/15

外傭中介公司質素參差,為人詬病,消委會去年接獲234宗投訴,其中有個案的外傭上班一個月後要求離職;又有訛稱會講廣東話,最終貨不對辦;甚至有付款後「失約」無上班拒賠。勞工處下周二將就草擬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諮詢立法會。

消委會去年接獲投訴,主要涉聘請等候時間過長、外傭未能如期上任及服務質素參差。其中有個案在前年向中介支付6,380元介紹費,聘請首次來港及懂照顧嬰兒的印傭,但女傭在一個月後指工作不開心要求離職。中介拒絕退款,需考慮民事索償。

語言能力屬主觀判斷 拒絕退款

另一個案在去年以8,900元聘請聲稱懂廣東話的女印傭,但卻貨不對辦,更不懂入廚,遂要求更換新女傭,被告知需支付6,000元手續費。中介指語言能力屬主觀判斷,故不會退款;而有個案在支付6,800元介紹費後,外傭並無上班,欲取消合約被拒。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指,失實的陳述可循商品說明條例追討,但舉例指語言能力屬主觀判斷,較難佐證,故勞工處正擬定實務守則,釐清客觀事實。

僱主質疑 有外傭博炒獲取賠償

消委會又指有僱主質疑外傭故意降低服務水準「博炒」,以另覓新僱主及得到解僱賠償。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稱,過去數周,每日平均接獲八至九宗「博炒」投訴,批評有近七成中介是無領事館牌照的「艇仔」公司,慫恿外傭「博炒」,以賺取介紹費。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組織幹事鄧建華指,現時法例傾向對僱主有利,中介趁機剝削,向外傭徵收機票、體檢的中介費,促加強監管。香港印傭協會主席梁慶基指中介與當地公司屬合作夥伴,可能都被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