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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場收費優待女士 男顧客控歧視勝訴

發佈時間: 2016/04/14

男顧客不滿卡拉OK及的士高俱樂部對男女顧客收費有異,透過平機會入稟控公司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昨於公司缺席下獲判勝訴;酒吧業協會估計該場所為「任飲場」,男女收費有別屬合理。

申索人姚垂廣於入稟狀指,他於前年7月28日晚上約10至11時,光顧涉案卡拉OK及的士高俱樂部Legends Club,支付300元入場費後接受俱樂部提供的貨品、設施或服務,但他發現女性顧客只需付120元入場費。翌日申索人於俱樂部網站發現,俱樂部一向都向男顧客收取較女顧客多的費用。

申索人認為男女顧客接受的服務相同,收費卻不一,質疑做法違反《性別歧視條例》,遂透過平機會入稟,向俱樂部所屬公司駿和亞洲集團有限公司索償。申索人指受到不公平待遇而感到失望及不滿,對方又堅持「收費有別只是行內常見的營銷策略」而否認違法,及拒絕和解,申索人要求答辯人就此支付感情損害賠償。

案件昨首次聆訊,由於答辯人從未提出抗辯,昨亦缺席聆訊,法官遂直接判原告勝訴,賠償額有待法庭評定。

疑為「任飲場」 業界:差異收費合理

香港酒吧業協會副主席錢雋永估計涉案卡拉OK為「任飲場」,而法官未了解來龍去脈便作判決。他指業界經營這類「任飲場」一般做法是男士收費比女士貴,收費比例相差一半亦是合理,職員於顧客入場時會知會收費。

錢解釋因前設是男士的酒量比女士好,往往一飲可達10枝酒,女士可能只飲三數枝。對今次判決,錢認為業界不會太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