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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打女友兼裸照要脅 鄭家達胞弟否認8罪

發佈時間: 2016/08/11

前香港健美運動員鄭家達,其曾於大型健身中心任職經理的胞弟,涉毆打同居女友,以裸照威脅對方勿報警,並要求歸還50萬元欠款等。

控方開案陳詞指,事主X因投資失利,曾獲被告鄭家威(38歲)借50萬元,兩人拍拖期間,她同意鄭替她拍攝裸照。現年約31歲、案發時任職健身教練的X昨供稱,她與被告07年拍拖並同居。11年3月兩人因鄭疑有第三者而起爭執,鄭掌摑X並推她倒地。

X翌日上班時,收到鄭傳來她的裸照,她致電鄭,對方着她不要報警,否則將裸照放上網,讓她「無面見人」。

事主稱被擰頸 掌摑50次

兩人其後再爭執,被告數次拳打X,又以裸照威脅她不要報警,否則她要立即還錢,以及令她在健身界找不到工作。

14年4月兩人因被告有新女友而爭執,被告擰X頸部,掌摑她至少50次,踢她腹部、腿部,踩其盤骨。X其後更應被告胞姊要求簽署聲明,指「鄭家威沒有打過我,我傷勢是自己跌倒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