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林鄭講《基本法》 稱被斷章取義

發佈時間: 2016/08/16

日前有報道引述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指,她不認同《基本法》第107條關於公共財政要量入為出的條文,林鄭月娥昨回應指,當日的意思並非是指她本人不認同有關《基本法》條文,只是用生動方法回應是否所有《基本法》條文都需要遵守,批評有人斷章取義,挑撥政府主要官員,強調自己「百毒不侵」。

林鄭指《基本法》中部分條文較重要,是因為有修改機制。但任何修改都不能與國家對港基本方針政策牴觸,即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