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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梁國雄」 圖炸警署囚6年

發佈時間: 2016/08/18

17歲少年梁國雄為報復3年前因爆竊被捕時涉遭警員虐待,故於前年攜同自製爆炸品到香港仔警署意圖點燃報復,梁早前承認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等兩罪,昨被判囚6年。

被告梁國雄被指於前年10月28日,手持自製爆炸品到香港仔警署報案室意圖點燃。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精神失常,社工一直跟進被告情況,望法官輕判。

法官昨慨嘆被告本是聰明年輕人,惟被診斷患讀寫障礙,致成績及脾氣轉差。希望被告在獄中願接受精神及心理的治療,並學一門手藝,甚至完成中學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