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六合彩過期未領 索償失敗 「中獎」男上訴被拒

發佈時間: 2016/08/23

一名沒有馬會投注戶口的投注者,於六合彩中三獎約4.7萬元後,沒按規定於60日領取獎金,遭沒收獎金,但擁投注戶口者可於限期內獲存入彩金。張早前入稟小額審裁處追討但敗訴,他不服裁決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昨被駁回。

申索人張國華不滿被告香港賽馬會獎券有限公司,處理一般投注者及擁投注戶口者彩金的方法不同,後者可於60天內獲被告將彩金存入戶口,做法有違《基本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規定。

法官指《獎券規例》清楚規定中獎者60天後喪失領取彩金權利,且已實施了逾30年,馬會做法有法可依。

規例實施30年 官指有法可依

另被告有權對擁投注戶口者提供某些方便,這屬法律容許,被告有權對不同客戶訂立不同合約條款,正如商業機構對其飛行里數計劃會員提供預先登機的方便。

且《基本法》是指法庭對擁相同法律權力人士採納相同處理方法,但因不同合約內容,申索人與擁投注戶口者的法律權力不同,故被告做法沒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