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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信網友 女文員被呃$215萬

發佈時間: 2016/04/08

女文員於fb結交網友疑受騙,對方稱於馬來西亞船上將遇海盜搶劫,擬寄出29.5萬英鎊予代為保管,女文員不虞有詐,應速遞公司要求支付逾215萬港元行政費,其後得知受騙,遂入稟向持有銀行戶口的公司追討。

原告人翁慧玲(譯音),任職文員,答辯人為Winshine Inc Limited。入稟狀指,原告去年8月從fb收到一名叫George Dylan發出Hi的信息,原告未有回應,至10月及11月再收到信息,原告才回應及與對方交換電郵,雙方透過whatsapp聯絡。

要求保管包裹 騙「行政費」

入稟狀續指,同月23日再收到對方的電郵地址發出的信息,指George正在船上工作,位處近馬來西亞及將被海盜搶劫,處境十分危險,故將以包裹寄出29.5萬英鎊儲蓄,要求原告代為保管,原告遂以電郵向對方發出在港住址。

同日原告接獲一名女子長途來電,對方自稱是代表馬來西亞速遞公司,正處理George的包裹,原告遂與對方以電郵及長途電話保持聯絡。

入稟狀指,同年原告分別三次就該女職員要求,存入逾23.2萬、60萬及132萬元行政費到答辯人公司持有的銀行戶口。及後原告收不到包裹,認為受騙遂報警。警方其後告知原告其存入款項戶口涉及詐騙事件,而有關「George Dylan」的故事均為謊言。

原告指電郵內容不屬實,而答辯人公司知悉事件並不屬實,遂要求答辯人公司歸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