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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嫖不罰娼 法3萬妓女損生計

發佈時間: 2016/04/08

法國國民議會周三通過打擊賣淫的法例,實行「罰嫖不罰娼」,嫖客最高可被罰款3,500歐元(3.3萬港元),且需強制修讀課程了解性交易的禍害,料最少3萬名性工作者受到影響。但有反對人士擔心,法例會令性交易趨於地下化。

法例由社會黨政府提出,自2013年通過該條例草案至今,曾三度遭參議院否決。法例目的是制止「購買身體是正常的」這種想法,把性工作者視為受害者,反之嫖客須付更多責任,同時藉打擊性交易市場需求,從而減少非法人口販運。

法例通過後,初犯嫖客可被罰1,500歐元(約1.3萬港元),再犯則罰款3,500歐元(3.3萬港元)。被定罪嫖客需修讀強制性課程,了解賣淫者生活狀況及性交易對社會的禍害。

最高罰3萬 恐趨地下化

另外,當局又會撥款480萬歐元向性工作者提供專業支援,若他們想脫離性工作行列,當局會提供經濟協助和社會支援,外籍人士更可獲得臨時居留證。

法例在當地引起不少爭議,有60名性工作者於議會外示威,高舉「不要自以為釋放我」等標語。

有反對的議員和性工作者團體擔心,法例令性交易趨於地下化,無法正面管理,嫖客可能會要求性工作者到更隱閉的地方交易,讓性工作者處境更危險。

歐5國罰嫖客

所有歐洲國家均會懲治皮條客,而罰嫖的國家只有5個,首個立法罰嫖的國家是瑞典,其後則是挪威、冰島、英國及法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