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嗜酒 家長有責

發佈時間: 2016/10/04

子女嗜酒 家長有責

有一項醫護調查發現,近4成受訪中學生都曾飲酒,其中最年輕只有8歲!若社會認同飲酒年輕化這趨勢不理想,政府便應加強監管及提高公眾教育,而最重要的還在家長的態度。

該調查共訪問了840名中三學生,有38%(約320人)曾飲酒,其中近60%(即約192人)是在家首次飲酒,最早飲酒的平均年齡不足11歲(10.9歲)。即是受訪的13、14歲學生有22%首次在家飲酒,而且似乎極年輕。

無論這項調查的抽樣方法如何,包括是哪些學校,男女學生的比例等,其結果都值得關注—今時社會要向下一代傳達甚麼「健康生活習慣」,其中內容又是甚麼。

過去或現在,酗酒都不會獲社會認同,而社會以前甚至不會贊同未成年人士飲酒,根本不必討論,但自2008年,港府撤銷有關葡萄酒和酒精濃度不多於30%的酒類牌照或許可證的安排後,相關酒類獲免稅,而且管制也得以放寬,酒商毋須就進出口、製造、儲存等申請任何牌照或許可證,即是鼓勵了相關酒類的貿易、代理、承運等。大家認為市面相關酒類是多了或少了?平了或貴了?酒是易買了還是難買了?今時很多酒精濃度低於30%的酒類都不太貴,也易於便利店、超市有售。

啤酒以外,有像汽水的酒精飲品,都是青少年酒客的至愛。至於個別調低了酒精濃度的日本清酒(Sake)或剛30%酒精的烈酒,就更可跨過限制,成為另一個不受管制的市場。

酗酒固然任何年齡都不可,但過去與現在社會標準不同,大家要分清楚,青少年飲酒但未成癮,社會可接受嗎?當2008年港府取消葡萄酒入口稅,增經濟效益,便應預計到今時要付出的社會代價。今天社會應要問:飲酒或吸煙這類成年人可以做,但又有損健康的行為或嗜好,對青少年要放寬或嚴限?

青少年要幾多歲才可買酒或在公眾場所喝酒?法例規定今時不可售酒予未滿18歲人士,但便利店、超市,甚至酒吧的執行情況如何,大家心裏有數。

最令人反感的是,部分家長竟會在家中鼓勵年幼子女試飲第一啖酒,因此看到上述調查結果時,成年人應先反省「愈喝得多就代表愈高興、愈豪情」的鬥酒風氣對下一代的影響;學校、政府要加強教育飲酒之害,而家長更要以身作則,即使好杯中物,也要淺嘗即止,好好向子女示範健康的嗜好和生活模式。

(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

撰文: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提意見;求共融,齊築福。
欄名: 為理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