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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職員 涉安排「假親友」探監

發佈時間: 2016/10/14

懲教署工藝教導員涉串謀囚犯等人安排「假親友」探監,領取囚犯「包頭」內的現金共逾3.6萬元。兩案昨提堂,其中6名被告將轉介區院答辯,另外1名女被告則否認控罪。

首案6名被告,包括塘福懲教所金屬製品工場的工藝教導員梁藝林(36歲)、4名塘福懲教所前囚犯陳宜立(46歲)、歐陽天倫(53歲)、劉立勛(59歲)、游西常(50歲)及家庭主婦許帝域(47歲);另案女被告為售貨員黃秀愉(30歲)。

梁及陳同被控5項串謀詐騙罪,其中4項控罪分別控告歐陽、劉、游及許,指各被告涉於2013年9月23日至2014年7月24日期間,串謀其他人士詐騙懲教署,即安排許及其他人假扮5名當時塘福懲教所的囚犯之親友,以探訪該等包括歐陽、劉及游在內的囚犯,並以親友身份領取囚犯受保管的現金,共逾3.6萬元。

領取囚犯逾$3.6萬

梁另被控兩項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的交替控罪,即指他發送合共18封信件給兩名人士,以利便其他人士以親友的虛假身份探訪,以及取回囚犯受保管的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