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何在

發佈時間: 2016/10/17

今年的「毅行者」活動,將於11月18日舉行,我只做陪行者,前一個星期日陪同隊員練習,到達針山時,我告訴隊員,當天剛舉行了「十針」活動(即連續上落針山十次),隊員感到驚奇,覺得這樣十登針山「無意義」。我告訴他們,對許多人來說,花三、四十小時完成毅行,也是「無意義」的。

可見有無意義在乎參與者有何目的。行山是娛樂及運動,這就是行山的意義;如果以行山有無經濟收益為目的,行山當然沒有意義。

在上周三立法會第一天會議時,新任議員宣誓內容,有的慢讀,有的增加內容,有的以另類「口音」宣讀,方式不一而足。

有人批評,宣讀誓詞,玩弄各種不同花樣,無助推進立法會的事務,所以沒有意義。但對於這些新任議員來說,這種宣誓方式的目的是宣示立場、宣示態度,這就是意義了。同樣,梁耀忠放棄主持立法會選舉主席的會議,備受批評;但有人認為,大局已是內定梁君彥當選,梁耀忠主持會議與否已無關宏旨,就算堅持做主席,也沒有意義。但抗爭者認為,如果梁耀忠當主席,最少可以宣示反對立場,或是阻延梁君彥當選的程序,這就是意義了。

自雨傘運動以來,有關意義之爭,從未間斷過。雨傘運動本身有無意義呢?我認為,最重要的問題仍是做一件事的目的是甚麼,才可以判斷那件事有無意義。我想起希臘神話中的薛西弗斯,不斷把石頭推上山頂,但石頭最後又滾下山來,薛西弗斯重複把石頭推上山頂,這又有何意義?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鄧偉棕 畢業於中大社會系,執業律師,佔中運動支持者。
欄名: 後佔領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