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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單車腳攝車輪 小童恐截肢

發佈時間: 2016/10/17

不少家庭選擇踩單車作親子活動,但以單車載人屬違法,小童足踝更有機會在行車時卡在車輪輻條中受傷,嚴重或需截肢,特設小童椅或穿鞋也無助保護小腳。

據醫管局數字,北區醫院於1999年至2012年間,共有24宗涉及2至11歲小童,因單車或電單車車輪輻條致足踝創傷到急診室求診個案。當中7宗涉及骨折和筋腱撕裂,13宗最終出現細菌感染。

其中,涉及單車求診個案,最多需進行4次手術,留院36日。北區醫院今年至今有約4宗相關求診個案。

以為皮外傷 實筋斷骨折

北區醫院矯形及創傷外科(骨科)駐院專科醫生麥仲寅解釋,車輪輻條造成足踝創傷常見於腳跟,因腳跟較少脂肪及組織保護,易傷及筋骨,即使穿鞋也無助保護雙腳;大部分人受傷初期以為是皮外傷,實際上筋腱在受傷時被撕裂或已骨折。若無適當治療,傷口或發展為大範圍皮膚腐爛,出現細菌感染,需進行清創手術等。

北區醫院矯形及創傷外科(骨科)顧問醫生呂敦慶指,11歲以下是雙腳發育階段,嚴重足踝創傷可致雙腳變形,關節凹凸不平,日後或有關節炎,若發育受影響或出現長短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