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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抹外窗 新條款要有人陪同

發佈時間: 2016/11/03

外傭不抹外窗規定最快明年實施,勞工處昨與外傭團體及中介代表見面。中介形容規定要有成人在場,才可抹外窗是「多餘」;而外傭工會對新合約新條款表示歡迎,同時希望港府可為外傭提供訓練課程,確保安全。

勞工處昨日就將於外傭新合約,加入不抹外窗條款與外傭工會、團體及中介代表見面。代表中介公司的香港印傭協會主席梁慶基指,會議基本上並非諮詢性質,因處方提供的新增條款內容,已是他們與不同領事預先商討的結果。梁慶基指,條款寫明外傭不抹外窗,若要抹外窗,窗戶要有「梗窗花」或上鎖;其次期間要有成人陪伴、監督才可進行,以防爬高爬低造成危險;此外,抹外窗期間只會伸手出外,頭部以及身體部分不可伸出窗外。

未談及違例罰款

梁指,有關成人陪同一項是「多餘」,同時又指僱主聘請外傭是希望可以完成家務,如今「無人(陪同)可以唔抹,有藉口可以唔工作」,惟他相信條款再作改變機會不大,預計新合約條款或於2017年初實施。

亞洲家務工工會鄧建華對新條款表示歡迎,但關注雖有新條款,卻未有談及罰款,質疑如何保障外傭。他指目前外傭向勞工處投訴,由處方向僱主解釋條例要求,避免其再犯錯,令外傭有生命危險,鄧希望可將懲罰提升至最低罰款級別,以提高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