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於有DMA

發佈時間: 2016/11/04

2004年,我剛由傳統廣告業投奔互聯網廣告。當時香港互聯網廣告的支出,只佔本地整體廣告支出一個極微小的個位數百分比,超越電視廣告?簡直是天方夜譚。今年六月,PwC發表的《2016-2020年全球娛樂及傳媒展望》,便預測在2017年,香港互聯網廣告業的整體收益,將有機會超越電視廣告。事實上在2015年,全港互聯網廣告營收總值已達6.5億美元,複合年增長率為10.6%。

互聯網廣告在香港發展蓬勃,卻遲遲未有一個較具規模的組織,讓五花八門的互聯網廣告規範化,提高行業的專業水平。在北美及歐洲,20年前已經有IAB(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這類組織,除了為互聯網廣告制定行業標準和同業守則,更會為政府政策進行游說等等。要知道,互聯網廣告的展示模式千變萬化,很多時候,就連最基本採用的行業術語及制式標準,各大互聯網平台都未必一致。

這方面,香港顯然非常落後,IAB一直未有出現(據知因為某些原因,香港區域的牌照為中國內地IAB法團持有)。長久以來,行業亦缺乏一套統一規格的廣告標準。有幾位資深的業界有心人,多年來東奔西跑,想在香港成立IAB,可惜一直苦無結果。

望穿秋水之下,幸好到了最近他們終於另起爐灶,於上星期成立了DMA(Digital Marketing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創辦成員包括牽頭的七家公司,分別來自其中一間全港最具規模的互聯網廣告公司Pixels、專門提供網絡平台數據分析的comScore、兩家本地薑傳媒機構Next Digital和SCMP,還有國際互聯網廣告業的龍頭Google、Facebook和Yahoo!。

互聯網廣告業務在香港的發展愈趨蓬勃,DMA的出現一定是好事。而作為廣告客戶,將來在分配互聯網廣告資源的時候,便可以有一套較為清晰的標準,對不同的互聯網平台進行分析與比較。

(本欄逢周五刊登)

撰文: Rudi 路迪涼 進擊中的社交媒體廣告人
欄名: 進擊中的So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