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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樓導師教5招 上車免中伏

發佈時間: 2016/11/04

年輕人要上車非易事,即使儲夠首期可入市,買樓時也要注意每個細節,以免「中伏」。有置業課程導師列舉上車客最常遇到的「中伏位」,包括忘記轉錢到支票戶口而被當撻訂,甚至買到筍盤「開心share」而被「截糊」等。

開辦投資課程的一巴仙培訓學院課程總監鍾學良(Anthony)指,上車客最常遇到的「伏」,是見到「筍盤」,查詢時才知單位已售出,「去睇樓逾半機會遇到這情況,可能是代理未更新資料,亦可能為吸客,刻意將售價寫低一點。」他指不少買家以為找1間代理就有齊該區盤源,「若想買舊樓、單幢樓,應找5至6間代理,以街坊地產舖較好。」

提供樓市資訊的「cMoneyHome」執行董事兼總編輯Ann Wong建議,買家選定目標地區,可從不同代理、網上放盤等看相關資訊,了解業主的底價及市況。

簽文件應用手機拍下作證據

敲定買賣後,代理會要求買家簽署文件,當中或包括一些按揭轉介文件,Ann說:「有些代理聲稱『簽個名就得』,其實可能是一份承諾使用按揭轉介服務文件,故簽名前應看清楚,並用手機逐頁拍下作證據。」

決定買樓時,買家要先付「細訂」,若以支票付款而忘記過數到支票戶口,或造成損失。Anthony說:「曾有朋友買一個300萬元單位,要付10多萬元細訂,但忘記轉帳,以致『彈票』,業主原打算『殺訂』,最終買家要多付2萬至3萬元,業主才同意不『殺訂』。」

部分人買到筍盤便「開心share」,但Anthony說,曾有買家原本以低過市價買入九龍灣一個單位,但另一個代理打電話給買家,套取相關資料後,向業主抬價1成,心儀單位慘被搶走。此外,買家難分辨業主真偽,Anthony建議落訂時,支票抬頭寫給賣方的代表律師樓,「因律師樓要查冊,核對賣家資料,若出現假業主致損失,律師樓及代理需負責。」

攝影:冼偉倫

記者:畢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