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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食環署 查滲水歎慢板

發佈時間: 2016/11/24

不少市民都遇過大廈滲水或漏水問題。審計報告昨披露,食環署和屋宇署10年前起聯合調查樓宇滲水源頭,但去年成功率只得36%,部分個案更調查經年,逾4成超出期限,有個案長達8.3年仍未查完。有業主直指,漏水單位的業主或租客不配合亦是問題主因。

食環署和屋宇署自2006年7月起,於食環署轄下19個分區辦事處組成聯合行動,處理滲水個案。審計署發現截至今年3月,在當局接獲23.8萬宗滲水舉報中,雖然有83%、即19.7萬宗個案已完成調查,但近半是因滲水濕度未達門檻等而不需調查。在成功找到樓宇滲水源頭比率方面不升反跌,由2007年的46%急跌至去年的36%。

目標133日查1案 近萬宗超時

聯合行動其中一個目的是縮短滲水個案調查時間,審計署指,兩個部門訂明在133日內完成調查,但由去年4月至今年3月,共調查的2.8萬宗個案中,有9,710宗超時完成,其中643宗需時2.2年至7.5年;而截至今年3月還未完成調查的1.5萬宗個案內,41%超過133日仍在進行調查,當中7%、即逾千宗個案已花上2.2年至8.3年處理。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坦言,「(個案)處理10年濕濕碎。」他引述,曾有單位的天花滲水,已向食環署等部門投訴,惟樓上單位業主不在港,租客又不配合調查,「入唔到去做滲水測試,前後糾纏約10年未有解決,滲水單位租賣不得,業主惟有自住至今。」

過程繁複 要驗漏水有無色粉

有5,000單位的淘大花園,經常發生單位滲水問題,業主委員會聯會主席葉興國透露,每年收到約40宗滲水投訴,「食環署有派人為滲水單位做滲漏測試,但過程繁複,即使有水滲出,但要經化驗當中有無色粉,證明是否滲水。」他說,局方不會主動巡查,難以找出隱藏個案。

審計署建議,署方應加強措施確保聯合行動能就滲水個案在適時內完成,亦要定期把轉介個案紀錄表送交水務署及屋宇署。食環署和屋宇署接納審計署建議,認為私人樓宇的維修屬業主責任,業主須自行處理滲水問題,如有關個案涉及衞生問題、樓宇安全或浪費食水,署方會根據法例跟進。

承辦商助查 成功率參差

審計報告指,聯合行動委聘承辦商協助調查滲水個案,但審計署發現個別承辦商找到滲水源頭的成功率差距甚大,由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的9份承辦商合約中,成功率由23%至67%不等。

而承辦商需在限定的30天到滲水單位視察及測試,惟在上述日期間,完成測試個案有5,457宗,當中61%超出目標時限,有2%、即85宗需時1.1至2.1年才完成,但屋宇署無向有關承辦商發出警告信或表現欠佳報告。

另外,食環署於2008年發出指示,要求19個分區的聯合行動人員,就滲水個案設立監察資料庫,但審計署發現,食環署未能提供監察資料庫予審計署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