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覓地 還基層住屋空間

發佈時間: 2016/11/24

積極覓地 還基層住屋空間

政府月初公布的《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就本港土地、宜居、經濟、環保等各方面需要提出規劃大綱,最近再以專題報告形式,估計未來30年,總房屋需求高達100萬個單位!需要1,670公頃房屋用地,扣除未來房屋土地供應1,440公頃,還欠230公頃房屋用地,地從何來?

230公頃面積有多大?以1公頃10,000平方米計,約等於3個維多利亞公園(維園面積:3,382.875平方米),230公頃即約690個維園或10個西九龍發展區(西九面積:23公頃)般大,而那只是尚欠的土地面積,而所需土地的總面積則共約5,010個維園或73個西九。

《香港2030+》的專題報告《綜合土地需求及供應分析》以未來10年需要建屋46萬個單位的推算方式,再推算出2026至2046年這20年間的房屋總需求為54萬個,故今後30年共需要100萬個公私營單位。

有民間智庫質疑政府的估算,提出科技、工作模式、交通等其他考慮。若從土地及房屋供應的本質去看,闢地建屋才是問題核心所在,連三跑爭議還未息,如何談興建第2個機場?這並非集中處理當前問題的方法。

筆者一直主張以只租不賣的公營房屋來解決香港長遠的房屋問題。以房委會平均單位面積430呎計算,若日後土地全供公營房屋使用,相同的樓面面積,會比要兼顧較大面積的私人單位可建成更多單位。

要建成46萬,甚至100萬個單位,土地從何而來?這問題一直困擾着香港。最近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就岩洞發展再有具體建議:把鑽石山食水及海水配水庫遷往岩洞,就可騰出4公頃土地,建2,500個住宅單位,但這項搬遷與重置,有不少工夫,包括開發岩洞,建隧道、重置配水庫等工程,技術上可行,不代表造價、時間上值得考慮,要取得社會共識,恐怕又曠日持久。

以事論事而言,假如鑽石山配水庫可以考慮,那麼全港170個配水庫,只要有一半,即85個配水庫有岩洞可如法炮製,而每個又提供4公頃地,就已有340公頃土地可供建屋,問題是,筆者想法是否太簡單?

沿這思路,推而廣之,香港的小水塘又可否考慮?既然今時香港用水主要靠東江水供應,有人也曾提出海水化淡等另類自給自足的供水方法,可見本地水塘,尤其是規模較小的水塘,其任務可能已經完成,政府會否考慮填平水塘變成住宅用地?

有人或會提出港人需要食水,但若飲貴水與住劏房、捱貴租相比,何者更逼切?有人又會說,水塘區風景優美,為甚麼要建屋、發展,就要褫奪市民到郊外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權利?請去問劏房戶,他們日常生活又可呼吸到一口新鮮空氣?

發展棕地、綠化帶、部分郊野公園地、市區重建,甚至連在維港以外填海造地,都遇到不少阻力,請看鑽石山配水庫重置,大費周章,才得2,500個單位,現要建100萬個單位,就是這次工夫的400倍!如何權衡,大家請自行判斷。

(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

撰文: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提意見;求共融,齊築福。
欄名: 為理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