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醫責 政府承擔

發佈時間: 2017/01/06

全民醫責 政府承擔

立法會擬於本月中討論自願醫保計劃的諮詢報告,政府暫緩成立高風險池,取消保單自由行及必定承保的要求,都提高了計劃的可行性,而市場上符合10項要求的醫保產品可獲退稅,也將有助吸引市民,尤其是年輕人參與。不過,自願醫保計劃最終可能只是讓市民多一個選擇,政府未必能藉此大幅紓緩到公共醫療開支的沉重負擔。

當醫保服務提供機構不必一定承保,自願醫保計劃的吸引力便大大減少。有私人機構參與的公共項目,仍會以商業原則運作,若非慈善團體或福利機構,蝕本生意怎會有公司願意做?商業機構除了要維持基本營運成本外,還要有合理利潤,至於甚麼才算是「合理」?3%、10%,還是30%,甚至300%?真是耐人尋味,而且還未計及有些獲得認證的保險公司會不願承保;或因認為索償過多,而不願繼續承保,甚至退出計劃等,商業社會、自由市場從來都有這些弊病。

因此,就今時醫保的最新發展,政府是否真可透過計劃,減輕公共醫療負擔,令人懷疑。此外,參與自願醫保的市民是否又只能去私家醫院就醫而不可去公共醫院?加上參與計劃的保險公司恐怕亦難以在沒有預算上限的前提下,為市民提供「醫到病除」的保障,這同樣是全世界醫保計劃所遇到的複雜問題。何況無論在保險或醫護這兩大專業界別內,由於利益所在,難免出現部分害群之馬,這些奸保、奸醫都會令到自願醫保的成效大打折扣。

即使在今天醫療保險服務全商業運作的情況下,「保費照收,賠償考究」的投訴也時有所聞,合約內的條款及細節,經常變成投保人的「索償陷阱」,故可以預見,市民對自願醫保計劃作用的預期,落差將更多更大,政府絕不能意圖逃避承擔全民醫療的最終責任。

話雖如此,自願醫保計劃仍要積極吸引市民參與,每名市民哪怕是少許承擔,也可減輕政府的負擔,而稅務寬免或優惠,也可以是一個誘因,吸引市民參與。

長遠來說,鑑於不少港人只是處於「亞健康」的狀態,而未嚴重至需要就醫,政府便更應認真探討中醫「治未病」的防治概念和做法,它在目前架構中可以發揮的作用。

此外,政府亦有責任投放更多資源,教育市民自行照顧好自己的健康,包括多注意飲食及多做運動等,才可以從根本上,減輕社會日後因人口老化而帶來的公共醫療負擔。

(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

撰文: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提意見;求共融,齊築福。
欄名: 為理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