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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轉會 四年37萬份 管理費最多減76%

發佈時間: 2017/01/12

強積金「半自由行」實施4年,強積金核准受託人接獲約37萬份轉移申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表示,不應以轉移申請宗數來衡量有關成效,計劃實施後已有48%的強積金基金調低管理費,最大減幅達76%。

強積金「半自由行」即僱員可選擇將其強積金供款的累算權益,轉移至自選的強積金計劃內,由2012年11月1日起實施。

陳家強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截至去年11月底,已有37萬份轉移申請,已有48%的強積金基金調低管理費,最大的減幅達到76%,或128基點。

低收費基金佔比42%

陳家強指,積金局勸喻計劃成員在考慮轉換受託人時,應審慎考慮自己年齡、受託人所提供的強積金計劃及基金、服務和基金收費及個人因素。除調低管理費外,受託人相繼推出多個低收費基金,即基金開支比率低於或相等1.3%,或管理費低於或相等1%的基金。

他又說,現時巿場上有172個低收費基金,約佔強積金市場上可供選擇的強積金基金總數的42%。

陳表示,受託人已相繼推出多項電子及網上服務,讓計劃成員透過網上服務加強管理強積金帳戶、查閱過往供款紀錄、更改個人資料及提交基金買賣指示等,僱主亦可透過網上服務提交僱員資料。

而積金局開發的電子自動服務及電子付款及結算系統,縮短了強積金轉移所需時間,該局與受託人會繼續商討如何簡化和自動化強積金行政程序,令運作成本下降、僱主和僱員可更便捷處理各項強積金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