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內地網購新規 4商品不可「無故退貨」

發佈時間: 2017/01/13

國家工商總局日前出台《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將於3月15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四類商品將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一是消費者訂製的商品;二是鮮活易腐的商品;三是在綫下載或消費者拆封的影音商品、電腦軟件等數碼化商品;四是交付的報紙、期刊等。

《辦法》還列舉了三類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包括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以及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