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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和醫療事故未上報 衞生署發勸諭信

發佈時間: 2017/01/17

衞生署去年11月8日到養和醫院作例行巡查時,發現2宗未作呈報醫療風險警示事件。一宗涉及一名69歲的男病人於去年2月1日在接受眼部手術後,翌日院方發現病人的左眼球內有一條2毫米長的異物,同日安排手術將異物除去。另一宗涉及一名69歲女病人,於去年8月20日在該院接受正電子電腦掃描,2日後院方在檢查後發現遺留陰道的棉條並將之清除。

衞生署表示,院方應將該兩宗個案列為「醫療風險警示事件」並呈報署方,故要求院方提交詳細報告,調查後未發現有證據顯示醫院違反《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或《實務守則》要求導致事件,惟養和未有在24小時內向衞生署呈報,故署方已發出勸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