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名譽侵權案勝訴

發佈時間: 2017/01/18

內地演員吳亦凡最近來港與周星馳和徐克導演宣傳新片《西遊伏妖篇》,眾所周知他是內地著名「小鮮肉」,人紅自然是非多,早前內地有報道指他打贏一單官司,事緣他在新浪微博被人惡意中傷,大字標題「炮王吳亦凡吃喝嫖賭,欠下3.5億巨債」,由於該微博帳戶已獲新浪認證,有廿多萬粉絲,博文一出,即被網友瘋傳和評論,吳亦凡認為形象受損,於是入稟控告該微博博主及新浪。

新浪收到傳票後即採取行動,披露博主身份及立即刪除涉案博文和話題,最終他們沒有受罰。但另一邊廂,該名姓黃的博主並沒有出庭應訊,法庭則判他敗訴,指他沒有實質證據下發放假消息,影響了吳亦凡的個人形象,最終判罰款兼要求他連續15日在自己微博公開發聲明向吳亦凡道歉。

原來類似的事件,不單發生在吳亦凡身上,去年黃曉明亦曾控告新浪微博及某博主亂發假消息,而情況亦與吳亦凡相似,同樣被指欠下巨債,最終法庭判黃曉明勝訴。藝人不時會面對惡意的評價,但如果評論影響到其形象或人格,採取法律行動是正確決定,可以起到阻嚇作用呢!

(本欄逢周一、三、五刊登)

撰文: 黎芷珊 識時尚、識享受的「最佳主持」
欄名: 最佳黎芷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