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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補習老師非禮11歲女

發佈時間: 2016/12/02

一名六旬補習老師曾因非禮被判囚,但服刑後不單能繼續執教,還死性不改,上月又涉嫌登門補習期間非禮一名11歲女童,至前天被警方拘捕。

被捕男子姓黃,66歲。消息指他曾留學加拿大,回港後在中學任教,2003年退休後轉做私人補習,主要教中、英、數等主科。

至2010年4月,黃登門為一名時年16歲女補習時,竟為對方「按摩」,趁機摸胸及攬腰。女生受驚報警,最終疑人被裁定非禮罪成,判囚2個月。

消息稱,有人服刑後繼續做補習老師,但卻不知悔改。上月16日,他到將軍澳坑口重華路一屋苑為一名11歲女童補習,當時單位內只有女童和外傭,期間有人疑趁外傭不察,隔着衣服觸摸女童胸部;女童大驚馬上喝止。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未涵蓋

女童及後向母親說出遭遇,母親於上月24日到將軍澳警署報案。警方經調查後,前天趁疑人再次登門為女童補習時,將之拘捕。

據悉,美國、英國及加拿大等國家均設有性罪犯定罪登記冊,美國更將資料上網讓公眾查閱。

但本港卻未有類似公開名冊,警方只設有《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讓機構或企業的僱主要求準僱員申請,去年機制涵蓋範圍擴展至私營補習中心及私營興趣活動機構的合約續期僱員,但仍不供家長在招聘補習老師時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