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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警案續審 控方:取得警棍非不可能

發佈時間: 2016/12/06

7名警員涉嫌佔領期間毆打曾健超,早前遭裁定表證成立;7被告均不自辯。控方昨天進行結案陳詞指出,被告向其他警員取得軍裝警棍後向曾健超施襲,並非沒有可能。

控方指,法醫認為曾健超的多處圓形傷勢由軍裝警棍造成,而於花槽制服曾的警員均指沒有警棍,但當時附近有很多軍裝警員,被告從軍裝警員處取得警棍並非沒有可能,而兩被告劉卓毅及白榮斌曾離開約1分鐘後折返;案件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