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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宗違規截聽 難證動機不當

發佈時間: 2016/12/07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提交周年報告,去年共接獲9宗執法機構違規或異常事件個案,有人員對在私家車會面的2名目標人物秘密監察8分鐘而未獲授權;有人員則延誤保存安排,致供專員檢討的截取成果錄音被銷毀。他承認,難證明執法人員是否有不當動機。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關注報告提及至少2宗違規截聽通訊或異常個案涉案人員,曾被調查有否不當動機,如申請過程有隱瞞情況等,應探究如有人員有非常嚴重違規行為應有更重懲罰。石輝承認,難證明人員有否不當動機,違規可能因不小心或非故意,部門會按違規嚴重程度處分,亦可以是作為公職人員失當罪檢控,但先要證明其動機不當。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強調,執法人員截聽已受嚴密監察,有嚴重違規者已被調離工作崗位,不再執行相關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