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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津計劃取消30日離港限制

發佈時間: 2016/12/07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通過,即日起取消「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離港限制。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考慮到計劃的政策目標是支援在職貧窮家庭,決定取消申請家庭成員在6個月申領期內,不可離港超過30日的規定。張指,政府會在明年中整體檢討「低津」。

但「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指,第二輪低津亦已在上月開始申請,取消離港限制決定來得太遲,只是小修小補,實際幫助不大。他指,政府本來預期有20萬家庭可受惠低津,但目前只批出不足3萬宗申請,遠低於預期,可見低津門檻過高,認為低津的工時要求減至與交津看齊,即高額津貼為72小時及半額津貼為36小時,並允許合併工時,惠及零散工工友,把入息限額增至全港住戶入息中位數7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