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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186萬薪津到期未還 梁君彥:或採法律行動

發佈時間: 2016/12/20

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被法庭裁定喪失議員資格,立法會早前向二人追討合共186萬元薪津,限期昨日屆滿,梁頌恆指追討他們宣誓日前的薪金並不合理,認為應待終審法院有裁決才決定。而主席梁君彥較早前指,不排除會採取法律行動。

梁游昨日回覆立法會秘書處指,二人已公開表示會上訴至終審法院,立法會應待終審法院有裁決後,再決定是否追討有關款項。他又認為立法會追討的金額極不合理,因為法庭裁定他們10月12日喪失議員資格,立法會不應追討他們10月1日起計的薪金及實報實銷的開支。

李慧琼:不排除為二人申破產

梁君彥昨午指,若收到二人回信,會在下月行管會開會時討論是否酌情處理,不排除會採取法律行動。至於為何追討10月1日至12日的薪津,梁君彥指,根據釋法,沒有依法宣誓的議員不能享受福利待遇。他說,二人至今未交還通行證及鎖匙等,梁頌恆曾提交營運開支單據,包括購買5部iPhone、11部電腦及助理薪金等,共30多萬元。而游蕙禎則未提交過單據。

立法會行管會副主席李慧琼指,收到回覆後會再徵詢法律意見,不排除採取民事索償或申請破產等行動。而行管會成員黃碧雲指,行管會成員均同意要追收款項,但對於是否要從10月1日開始計算,則有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