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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閘蟹商:從不知要驗二噁英

發佈時間: 2016/12/20

大閘蟹含二噁英超標風波未息,昨日有蟹商在立法會內炮轟,聲稱從不知要檢驗蟹內的二噁英含量,斥港府的指引不清楚,令蟹商蒙受損失,並促港府就事件作出賠償。食物及衞生局回應指,因事件正進行司法覆核,暫時不作評論。

食安中心上月驗出內地江蘇太湖兩個養殖場的大閘蟹樣本二噁英含量超標,而下令停售。多個大閘蟹零售商昨日於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批評港府一直沒有公布大閘蟹檢驗標準,本港亦無二噁英檢驗中心,令業界無所適從。有進口商則指,現時入口大閘蟹都持有內地證明書,質疑港府未與內地部門協商,並指禁售的決定令業界損失慘重,關注港府會否就事件作出賠償或補償。

食衞局:正進行覆核 暫不評論

食安中心助理處長蔡美儀回應指,現時法例要求在港銷售的食物要適合供人類食用,處方亦有與內地部門協商食安問題,及要求內地在入口衞生證明上,列明食品是否適合人類食用。

食物安全專員譚麗芬則表示,現時仍有待內地查出二噁英源頭。譚被問及會否食大閘蟹以挽回公眾信心,她表示,首要任務是處理食安問題,是否吃大閘蟹屬「個人選擇」。

食物及衞生局回應指,因為有蟹商就禁售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現階段不便評論當局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