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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港女遊台盜海鮮 匿廁所偷吃

發佈時間: 2016/12/30

再有港女在台灣犯法!3名21至25歲本港90後女子,在剛過去的平安夜,在台北的著名海鮮市場「上引水產」,偷走總值近千港元的鮑魚及生蠔等海鮮後,躲到廁所內吃「霸王餐」,事後被保安員揭發,人贓並獲,3人目前被限制出境。按台灣法例,竊盜罪可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綜合台灣傳媒報道,3名年齡介乎21至25歲的港女,於本月24日到台北民族東路海鮮市場「上引水產」旅遊,期間疑有人曾喝酒,趁市場內人多及海鮮店店員不為意,偷走總值4,515新台幣(約1,084港元)的3隻牡丹蝦、6隻鮑魚及8隻生蠔,並將海鮮藏在衣服內,躲到市場內的廁所大快朵頤。

工人廁所發現包裝紙起疑

海鮮市場清潔工人在廁所發現海鮮包裝紙及價錢牌,覺得有可疑,遂通知海鮮店保安員。保安員將3人截查,並在其中1人身上找到一盒海鮮。從台灣傳媒影片中可見,該名身穿白色上衣的女子,從衣服內拿出疑似發泡膠盛着的海鮮。案件由台北地檢署偵辦,經了解後3人可離開拘留處,但限制出境返港。

昨晨開庭時,3女承認偷竊、白吃,支付4,515新台幣與店家和解。

按台灣刑法第320條規定,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可判處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罰款。

港女在台灣犯案非首次,今年6月一對王姓姊妹涉在台北住所掛上貓屍、堆放垃圾傳出惡臭及欠租,震驚港台;2014年2名18歲港女租住台北一單位,沾經血的內褲、衞生巾在屋內堆成小山,並偷走電視機,被判入獄5個月及永久不得入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