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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吳惠蘭:雄濤發牌過程公正公開

發佈時間: 2017/01/25

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續審,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昨接受辯方盤問指,商經局及廣管局早已確認雄濤符合獲發牌條件,發牌過程公正公開,並指相信曾蔭權知道申報利益衝突重要性。

辯方昨向劉吳惠蘭展示兩局於2010至2011年間,審批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即後來的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申請數碼廣播牌照的文件,指廣管局早於2010年6月已確認雄濤符合獲發牌的先決條件,故建議行會視乎公眾諮詢結果決定是否發牌,劉吳同意。

稱信曾蔭權 了解申報重要性

商經局的文件亦指,公眾諮詢結果反映反應正面,而現存的電台亦對新競爭者沒有反對,發牌或對行業有正面影響,商經局因此亦支持發牌,劉吳亦同意說法。劉吳又同意辯方指,最後行會成員建議特首向雄濤發牌,整個審批過程公平、公開及具透明度,若雄濤符合相關條件,理應被處於有利位置。

劉吳惠蘭又供稱她與曾蔭權相識約30年,根據其觀察,曾蔭權多年來對社會貢獻良多,盡心為香港服務,她回應控方覆問時亦指相信曾蔭權知道申報利益衝突的重要性。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昨亦出庭作供。曾蔭權面對其中兩項控罪指,他作出准許李國章以該公司董事兼主席身份對DBC作出控制等決策,謝昨於辯方盤問下指,另一數碼廣播牌照申請者鳳凰優悅,亦有被取消資格人士申請向公司作出控制,故當局於2010年曾與廣管局進行內部討論,考慮到李國章出任雄濤董事兼主席對業界等的正面影響,故建議特首批准。謝並供稱認為曾蔭權是一個極度盡心盡力、認真工作及為香港做到最好的人,若有時反應過大亦會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