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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演唱會未獲分紅 兩公司入稟追622萬

發佈時間: 2017/01/25

兩間公司與澳門力動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簽訂合約,先後合辦韓國藝人Rain及台灣藝人羅志祥的演唱會,兩公司共出資330萬元,惟事後未有按合約獲演唱會分紅等,兩公司入稟高等法院,向力動文化傳播及其董事溫嘉曄追討共逾622萬元分紅、額外補償等。

兩名原告分別為United Capital Development Corp及U-Base Investment Limited,兩被告為澳門力動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其董事溫嘉曄。相演唱會完成後,兩原告未收到合約列明分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