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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被判囚20月 曾太:將提上訴

發佈時間: 2017/02/22

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未有向行會作出申報,有關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物業進行的事務往來及商議,被陪審團裁定罪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罪成,本周一代表律師求情極力要求法官判處緩刑,法官已表明判處緩刑機會不大,今早法官判其即時監禁20個月,不得緩刑。曾蔭權聞判後望向家人,其妻曾鮑笑薇於判刑後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曾蔭權被判囚20個月後,其妻曾鮑笑薇於判刑後在高院門外見記者。曾太表示今天是黑暗的日子,她與家人對判刑感到非常失望及難過,她與曾蔭權在過去5年受到極大困擾,但他們仍會堅強及勇敢地面對,並表示將會上訴。

曾太其後與親友前往羈留室探望即將服刑的丈夫,期間曾蔭權的胞弟曾蔭煊一時難掩悲痛,倚牆痛哭,要由胞妹曾璟璇輕拍後背安慰及攙扶。

陪審團上周五以8比1裁定曾蔭權第2項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罪成,控罪指曾蔭權於10年11月2日至12年6月30日期間,批准雄濤的聲音廣播牌照申請;為交還用於提供調幅(AM)電台服務的聲音廣播牌照而提交的申請;以及准許李國章以該公司身份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作出控制,曾蔭權未有向行會申報或披露,或向行會隱瞞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該深圳物業進行的事務往來及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