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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舉報親戚 公屋當貨倉

發佈時間: 2014/09/04

輪候公屋人數最近突破25萬大關,不少人慨嘆很多劏房戶要捱貴租,上樓遙遙無期。有網民發現移民數十載的親戚將公屋當貨倉閒置,大義滅親去舉報,獲網友舉腳支持。房署指若丟空逾三個月,可即時終止租約。

公屋資源緊缺,可謂一屋難求。早前有網民在討論區爆料,聲稱有親友移民數十年,至今仍未交出公屋單位,文中指,「他的兒女用來做貨倉,久不久上去開燈和水喉,生人霸死地」,最後經網民力撑下,決定向房署舉報。

網民:濫用公屋天地不容

不過,該網民向房署反映事件後,獲回覆指因屋主依時交租和水電費,又不是從事商業活動,恐難以追究:「職員話唔可以阻止他做貨倉,總之間屋有傢俬,就當有人住,隔一段時間回來是可以的;又話核實要等一年半載,最終都是無結果。」

現實中,不少人想做屋邨仔,不願做樓奴。多名網民直言認識不少中產移民澳洲、或嫁到台灣後仍保留公屋單位,甚至當酒店:「我有個朋友都係咁,話閒時返香港唔使住酒店」。有網民坦言,「將來重建又可以換新單位,又可以優先抽居屋」,一舉兩得。

在不少網民眼中,濫用公屋天地不容。一名居於100呎劏房、月租4,000元的租戶指,輪候公屋四年仍未能上樓,怒斥:「向區議員投訴房署唔做嘢啦!」

聯會主席促房署抽查

濫用公屋資源是否無法追尋?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公屋住戶居住滿十年後,需填報入息及資產等個人資料,其後每兩年申報一次。房署亦會每年抽查約一萬個可疑目標,檢查其水電費、煤氣費是否「出奇地少」。他續說,近年私樓租金上升,濫用公屋亦有上升趨勢,認為房署應增加抽查頻率,並加強罰則。

房屋署表示,過去五年因為濫用公屋,被發出遷出通知書後,而被收回單位的個案,平均每年約四百宗。而根據現行的房屋政策,若租戶將公屋單位丟空、居住在經證實的另外居所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屬嚴重違反租約。房署可不予警告,終止租約。

發迹公屋 名人不離不棄

不少人發迹後,仍不願放棄公屋單位。有網民直言,「好多藝人、明星父母仍繼續住公屋,佢哋啲仔女唔係無錢,又唔係無畀錢父母,只係想霸住間發迹屋」、「有錢人唔肯還公屋,話係嗰度發迹,所以唔會還。」

藝人劉德華身家豐厚,過去有報道指他的大家姐,仍與丈夫、孻女、媳婦及孫女,一家五口居於大圍井型舊公屋逾二十年。而坊間亦不乏「公屋董事」,曾有報道指上市公司eprint的執行董事徐柏煒,年薪約七十三萬元,另持有公司二百五十萬股股票,市值折合估計超過百萬元,其報住地址卻是橫頭磡邨一公屋單位。

為人熟悉的公屋名人住戶,還有外號長毛的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他現居九龍灣啟業邨,月租不足1,000元,正繳交雙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