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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利誘 台諜被指策反陸生

發佈時間: 2014/10/28

內地官方媒體《環球時報》昨報道,內地赴台留學生愈來愈多,台灣間諜的策反活動日趨活躍,透過提供兼職等方式與內地生「培養感情」,索取內地經貿、軍政情報。台灣國安局就指,從沒在校園內搞情報。

報道指,林兆偉、許淇鈞、台維光等多名台灣間諜,2009至2013年間,在台灣大學、義守大學、宜蘭大學、銘傳大學等20餘所知名高校活動,通過問卷調查、提供兼職等方式接觸內地留學生,之後有償索取大陸政治、經濟、軍事相關政策和涉密信息。

內地有關部門今年破獲近40宗策反案,涉及內地15個省市。據指,這些台灣間諜會與內地留學生進行面對面交流,花一定時間和金錢培養感情,建立信任,令合作關係更穩固。一些台灣間諜與內地留學生確立合作關係後,還會建議學生返回內地後,積極報考國家機關公務員,「並給予備考資助」。

籲回內地上報可疑情況

近期的一宗策反案中,一名赴台短期交流的內地女生被利誘策反,返回內地後與境內涉密部門人員「交友」,索取涉密刊物,拍照後傳給和她聯繫的台灣間諜。

國台辦昨指,台灣間諜的策反活動嚴重危害學生安全和健康成長,嚴重干擾兩岸教育交流合作,台灣有關方面應立即停止此類行為。《環球時報》稱,有關部門提醒,若內地學生在台遇到可疑人員要求蒐集敏感信息等,回內地後要及時向學校或當地國家安全機關報告。

台灣國安局昨回應,國安局與各情報機關從未假學術名義干擾兩岸學術交流與發展,也未在校園內從事任何情報工作。台灣教育部表示,「未接獲相關信息」,將進一步查證是否屬實,也希望學術歸於學術。

反間諜法草案 列6種間諜行為

全國人大昨二審反間諜法草案,草案列出六類間諜行為,包括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參加間諜組織或接受任務、為間諜組織招募人員、竊取、刺探、收買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情報等。慮及智能手機等亦可竊聽、偷拍,草案擴大「專用間諜器材」的範圍,防止隨意執法,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間諜活動特殊需要的專用間諜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