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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畜案難追查天眼緝兇

發佈時間: 2017/04/03

近年不時揭發虐待動物案件,過去3年警方共接報逾200宗,僅78人被捕,顯示破案有難度。警方指,動物無八達通、無朋友,部分案件甚至連受傷動物都找不到,追查有困難,要靠閉路電視及獸醫意見等。去年有人在後巷發現一堆貓毛,疑有人虐貓,警方經閉路電視追兇,成功將一名虐貓男定罪及判囚1年。

警方去年共接獲69宗虐待動物案件,28人被捕,其中9人已被起訴,分別判罰款、社會服務令、守行為、監禁4星期至1年;而前年則有58宗案件及拘捕17人,按年上升近20%及65%。警方支援科警司(策劃行動)黃德長表示,警方自2011年起設立「動物守護計劃」後,近年接報數字都無大幅上升,但承認有關案件破案率不高。

動物守護計劃6年 接報無大升

黃德長稱︰「因為人跟動物不同,無八達通、無朋友、無出入境紀錄,亦不懂說話,部分案件甚至連受傷貓狗都找不到,追查有困難,要跟進動物被虐待過程及所遭受痛苦,要靠閉路電視及獸醫專業意見。」

去年5月,一名單車店店主報案,發現後巷有很多貓毛,雜物混亂,懷疑有人虐待貓隻;警方翻查其所提供的後巷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凌晨近3時有一名男子將貓尾以繩綁起,再用一個盒載着牠,像皮球般不斷向上拋到店舖簷篷,歷時長達2小時,直至小貓掙扎負傷逃脫為止,大埔警區刑事偵緝隊接受調查。

貓毛揭虐貓 憑閉路電視緝兇

大埔警區總督察(刑事)鄭則恒表示,雖然案件無人證、無物證,亦找不到貓隻,但警員花逾10小時翻看附近屋邨的閉路電視,終鎖定疑犯,並於案發2日後在其寓所樓下守候,成功將他拘捕,他承認虐待動物,但聲稱想餵流浪貓,被牠咬到手指才發難虐打,不過閉路電視反映他以電筒找貓,然後施虐。他最終被控以殘害虐待動物罪,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囚12個月。

另一宗案件則涉及一名村屋狗主,因逾10天無餵飼狗隻及替其醫治皮膚病,令其最終死亡,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