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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回收棕地 露天工場可獲$195萬津貼

發佈時間: 2017/04/12

現行適用於業務經營者的特惠津貼安排下,戶外或露天的業務運作,即使無違反地契條款,仍不合資格申領任何特惠津貼,令當局在回收棕地上遇到不少困難。發展局建議,將現行受清拆行動影響的特惠津貼安排,延展至戶外或露天業務運作;在緊接清拆登記日期前,於私人農地上政府短期租約土地營運至少達10年、且沒違契情況下,均可獲政府發放特惠津貼,最高津貼額可達195萬元;少於10年合資格經營者則可按個別情況處理。當中包括古洞、洪水橋、新界南發展340公頃棕地。有立法會議員估計,新特惠津貼是為日後大規模棕地收地「度身訂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