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英或留港宜興趣為先

發佈時間: 2017/04/12

覆許太︰兒子今年考DSE,在Band 1前列學校唸書,校內成績中游,日後有意修法學。預計DSE最樂觀估計成績為55*45/544(2),選修商學、化學、生物及M1,亦有可能只能有全4英文5以及M1 2的成績。透過英國UCAS報了大學,現獲Birmingham和Leeds有條件取錄。假如取得預計最樂觀成績,城大法學應有不錯機會獲取錄,去年城大的法學3/4位取錄成績個案為45*54/5543,跟你最佳的成績相近,4+2也是29分,假如考低1分,則機會較微。中大法學則無論如何也沒有機會,他們應取錄4+2起碼31-32分成績,除非能考高3分。

倘DSE成績不及,但能達到英國大學的有條件取錄,則可考慮負笈英國升學,最大理由是你兒子對法學的興趣。兩校選擇,個人意見是Leeds吧!整體入學成績較Birmingham高,而且學生調查報告也是Leeds較高。倘放棄英國,而在聯招選政治學、社會學等,修畢再讀法學應是較次選擇吧!

losee123@yahoo.com.hk

www.facebook.com/losee01

撰文: 魯思 考試升學專家、撰寫升學專欄20年
欄名: 升學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