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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棄廢料 承建商等罰$8萬

發佈時間: 2017/04/13

環保署發言人指,去年6月接獲市民舉報,指天水圍嘉湖山莊比鄰位置有人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經調查後發現涉事地點存放多塊大型廢石屎躉,事後證實廢物來自房協深水埗一個建築地盤的拆卸工程,其後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涉案的承建商、分判商及運輸公司;法院裁定上述公司違例,合共判罰8萬元。

據《廢物處置條例》任何人於公眾地方、官地或未經土地持有許可擺放廢物,即屬違法。初犯最高可判罰20萬及監禁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