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藥學服務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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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標籤

發佈時間: 2017/05/05

藥物標籤是醫生與病人溝通的一個重要媒介,如果不依從指示使用的話,小則延長了治療的時間,大則可令病情惡化,甚至危害生命。所以患者一定要清楚明白標籤上的資料後,然後才使用藥物。

法例規定標籤上應印有診所的名稱及地址,方便其他醫護人員可向該診所查詢,但現時大部分診所只印有電話號碼於標籤上。

標籤亦應該清楚列明藥物名稱及分量,除了因為病人有知情權外,主要原因在病人服藥後產生不良反應需要到急症室求診時,可讓醫生能清楚知道藥物名稱及分量,從而作出適當的治理。

現有法例並沒有規定只用藥學名稱來標示,有些診所會使用商品名稱,有些只用上簡寫名稱,而醫院管理局則跟隨外國先進國家的做法,採用藥學名稱來標示。

現時,大多數的診所已使用電腦來列印標籤,不過仍有少數診所仍然用手寫標籤的方法。市民求診時應考慮前往一間能提供清晰藥物名稱的診所,讓自己的知情權得到最佳的保障才是最好。

撰文: 香港藥學服務基金
欄名: 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