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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改立法會查UGL文件 梁振英稱有權提意見

發佈時間: 2017/05/16

立法會調查特首梁振英UGL事件專責委員會昨舉行閉門會議,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周浩鼎早前提交委員會的調查範疇文件,顯示有逾40處涉遭特首辦修改,消息指周浩鼎承認是梁振英主動提出修訂;梁振英則指,被調查對象有權利提出意見。

立法會調查梁振英收取澳洲UGL公司5,000萬元的專責委員會,副主席周浩鼎上月底提交文件,建議修訂委員會調查範疇。文件的電子版顯示,文件有逾40處曾被修改,修改者是「CEO-CE」,即特首辦,修改日期是上月21日深夜,即委員會討論這份文件的前4日。

文件以紅字顯示遭修改的內容,包括刪去「梁振英與UGL有否簽訂或執行UGL協議」,加入研究「澳洲傳媒公開的UGL協議文本的完整性及真偽」,以及「《基本法》第47條要求特首就任時申報財產的原意,以及該款項是否屬於須予申報的財產」等。

周浩鼎昨拒評論

消息指,周浩鼎昨在會上,承認梁振英主動接觸他提出修訂意見。此前的幾次會議,周未有申報曾就事件與梁振英溝通。周之後見傳媒指,閉門會議仍未完成,拒絕評論。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指,待周三會議後再回應。正在北京的梁振英昨無否認曾要求周浩鼎改文件,他說作為被調查對象,有需要、有權利表達看法;他冀委員會研究範圍涵蓋社會有人提過的問題,不希望完成報告後,有人續提出問題,而最終研究範圍是由委員會決定。民主黨黃碧雲說,周浩鼎混淆了議員角色及職能,事前沒徵詢委員會,亦無申報,做法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