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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過期隱形眼鏡可致盲

發佈時間: 2012/03/13

現時市面上即棄隱形眼鏡款式五花八門,種類包括1日、2星期及1個月等;有不少人為慳錢,隨意延長佩戴時限。視光師指出,做法會造成眼角膜破損的風險,嚴重或導致眼角膜潰瘍,甚或失明。

年約20歲的女學生陳小姐,曾佩戴2星期即棄散光隱形眼鏡,但由於她並非每天使用,會經常隨意延長佩戴時間至1個月不等。一天陳小姐發現看事物視覺模糊,誤以為只是散光加深了,遂約見視光師驗眼,檢查後發現眼角膜已破損和發炎。陳小姐停止佩戴隱形眼鏡近半年,其後轉為使用1日即棄的鏡片。

香港執業眼科視光師協會會長鄭偉雄表示,眼角膜破損後,應馬上停止佩戴隱形眼鏡,令情況不再惡化。但一般而言,眼角膜不會自行痊癒,破損後果可致眼角膜潰瘍,眼球中黑色部分變得混沌,嚴重的或需進行角膜移植,後遺症可導致失明。

期限開封後計算

鄭偉雄又稱,不少使用即棄隱形眼鏡者,對使用期限存在誤解。他舉例說:「佩戴期限1個月的隱形眼鏡,不常佩戴的人,1個月或只使用數天,不足30日,但會延長佩戴時間逾1個月,誤以為可使用30次。其實是隱形眼鏡開封後,使用期限是30日,即無論戴了幾多次,30日後都應該棄掉。」即是說,若然1個月只是佩戴數天,選擇1日即棄隱形眼鏡最安全。

鄭說,有關隱形眼鏡的產品安全,臨床測試只會按聲稱的日子進行,他提醒:「超出期限帶隱形眼鏡,十個未必十個都有事,但如形成習慣,上得山多終遇虎,遲早會出事。」

記者:黃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