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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父抱子 開煤氣尋死認罪

發佈時間: 2017/06/02

任職貨車司機34歲父親不堪妻子離家出走,遂抱着3個月大兒子開煤氣尋死,父親昨承認1項企圖謀殺罪候判。被告離開法庭前獲准與兒子見面,期間被告隔着犯人欄,親吻兒子的小手。

涉案任職貨車司機的被告張鴻邁被控於去年9月3日,企圖謀殺其3個月大兒子。案情指被告與妻子當日在家中就金錢及育兒問題起爭執,事後妻子為平復情緒故離家出走,遺下被告與兒子在家中。妻子於20分鐘後返回住所發現沒有人應門,並嗅到濃烈煤氣氣味,遂向鄰居求助及報警。

妻子代為撰寫求情信

消防到場後破門,發現被告與兒子躺在床上失去知覺,兩人被送院救治。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因妻子表示與他離婚,故失控之下企圖自殺及殺害兒子,他將大門門縫密封,鬆開煤氣喉管並用𠝹刀割左手手腕數次,他承認自己於案發時失控,被告留醫期間被診斷出患有適應障礙。

辯方求情指,案發當日被告被發現遭追債2萬元,兩人爭執後妻子離家出走,被告以為妻子一去不返,不欲兒子在單親家庭中長大才犯案。其妻子亦代為撰寫求情信指被告愛錫兒子,亦願幫忙照顧兒子,兒子亦沒有任何生理上的後遺症或殘缺,法官指兒子平安無事僅屬好運。

辯方要求先為被告索取精神及心理報告再判刑,獲法官批准,法官並為被告兒子索取最新醫療報告,案件押後至7月3日判刑。法官又批准被告離開法庭前與兒子見面10分鐘,被告甫見兒子即顯得激動,更隔着犯人欄親吻兒子的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