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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大工程費 首宗裝修公司違商品例罪成

發佈時間: 2017/06/21

裝修公司明思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於報價單中隱藏收費,致工程費由17.5萬元大幅增加至78萬元,本案為首宗引用該條例起訴裝修工程公司。

案件經審訊後,明思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及其董事林沛泉,各被裁定一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罪成,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判刑,以等待索取次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

裁判官裁定明思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得知事主改動多項附加裝修工程項目後,在報價單中,未有就附加裝修工程項目提供總數價格予事主參考,而此會直接影響事主是否繼續聘用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