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不播《真情》的晚上

發佈時間: 2017/07/05

還記得六歲時的某個晚上,媽媽出奇的讓我看電視,但電視播着的不是《真情》,而是有許多警察叔叔站在紅色的台上,分成兩隊,分別站在兩面不同顏色的旗下。看了沒多久,我就睡着了。

中二那年,老師強迫為辯論隊一員的我參加「基本法演講比賽」。第一次接觸「一國兩制」、「言論自由」等概念,對着那本沉悶之極的書,我用盡腦汁寫出一篇講稿,內容大致是講每位港人在不同的層面上都享有言論、出入境、宗教或選舉自由。在當時的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手上得到冠軍的獎杯,說真的,那時感覺不大,我只是做老師叫我做的事而己。

大學入讀新聞系,因喜歡攝影而當上攝影記者的實習生。為了拍出最好的相片,無論是和平集會、或示威衝突,都要衝到最前拍照。那時滿腔熱血,覺得自己應該透過相片去揭示社會真相。但畢業後卻因為怕辛苦而當上了副刊記者,只談風花說月,不談政治。經過幾年社會的洗禮後,來到德國,當有人問我從那裏來,我定會說香港。我為自己是個港人感到自豪,因為殖民地的歷史,令我們有更多機會接觸外國文化,讓我們可以和世界更容易接軌。回歸20年,我祝願《基本法》長存,我13歲時所用的講稿依然適用在今日或未來的香港。各位同樣愛港的朋友,共勉之。

(本欄逢周三刊登)

撰文: 梁安臣 購物狂、愛旅行、愛自拍,標準90後港女。兩年前往德國,展開不一樣的身心成長之旅。
欄名: 港女好「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