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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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旅遊保險須注意事項

發佈時間: 2017/08/02

買旅遊保險須注意事項

姊姊們,連續兩次談到旅遊保險的話題,仍然意猶未盡,因為過去幾天,台灣接連受到兩個風暴來襲。

我有幾位姊妹都身處台灣不同地區,有些較幸運的,就完全沒有受到颱風影響,順利完成旅程。但有留意新聞的姊妹們應該知道,部分航空公司的航班受天氣和空中服務員集體請假影響而被迫取消,我也有姊妺受到牽連。

我的姊妹Mian去了花蓮旅行,但取消航班後,被迫自己安排交通工具上台北,再買另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回港。

「在這種情況下,我的旅遊保險可以受保嗎?」Mian給我看航空公司發給他們的通知。

「可以的!但現在航空公司願意退還妳的機票費用,這部分就不可以再索償了!」

「但我花了額外金錢到台北再買機票,更甚的是,我被迫多留一天,花了額外的住宿費呢!」

「明白,但妳要留意,如果妳原來的機票費用獲得退還,妳只可以就超出原來機票費用的交通費索償。」

「妳的意思是?」

「例如妳原來的機票是3,000元,而妳再買車票和機票的費用低於3,000元,妳便不可以索償了,因為原來的機票已退款,妳又花了不超過原來機票的錢,即是妳沒有損失(本來也要買機票的)。但如果妳共花了4,000元去再買機票和火車費,那麼,妳便可以向保險公司索償額外花費了的1,000元!」

遺失行李須報警

「但我多留一天的住宿費用呢?」

「大部分旅遊保險都可以賠償因為受保原因而導致的旅程延誤和更改行程導致的額外住宿費用,但妳最好向保險公司查詢一下妳保單的保障條款!」

「嗯,明白了!」

姊妹們,只要大家能對旅遊保險有更深入的認識,就會明白旅遊保險可以怎樣保障妳了。為了讓大家更清楚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和索償安排,以下我再列出幾點跟大家分享。

問︰在外地遺失行李或被劫,應該怎樣做?

答︰如果被劫,或遺失行李、財物或證件,最重要是要在24小時內報警,並保留報案紙;如果是財物損毁或遺失,最好能提供有關物件的購買單據,以證明它的價值等等!

問︰如果在外地患病或受輕傷,可否回港後才去診治,再將有關收據索償?

答︰如果是患病或受傷,必須在當地先看一次醫生,否則,回港時便不能就旅遊保險索償覆診費用,因為保險公司不知道妳的病或受傷是否在旅程中出現!

問︰買了旅遊保險後,因為客觀理由要更改出發日期可以嗎?

答︰部分保險公司會容許客人在出發前,以書面通知更改受保日期。如果日數不變,保費便照舊;但如果日數短了,不會獲退款;如果日數長了則要補差價。

延長旅保要申請

問︰買單次的旅遊保險,由於要說明旅程日數,但如果因為特別事故被迫延長了旅程,那又是否受保,或者是否可以延長保障期限?

答︰單次的旅遊保險,保費多少是根據旅程日數而定,如果因為自己的需要而延長,便須要向保險公司申請。另一方面,如果受保人是因為一些非自願,或突發事故而被迫延長旅程,保險公司很多都會免費將受保期延長,一般是10天。即是說,如果因為不能控制的因素,例如惡劣天氣,導致機場封閉而被迫滯留,妳的旅遊保險是可以免費繼續受保的。

問︰單次的旅遊保險,不同日數,例如19至22日,都是同一價錢,我報了22日,但最終只去了21日,保險公司會否以我日子不符而不賠?

答︰如果價錢一樣,妳可以報最高的那個日數,保險公司不會因為妳去的日數短了而不賠。相反,如果妳填21日,但實際上去了22日的話,就算價錢一樣,第22日的索償是不受理的。

問︰旅遊保險的受保時間為何?出發前已受保?

答︰個別保險公司有不同條款,部分可能會於出發前3小時,以及回港後3小時內已受保及仍然受保。但要注意,受保人必須是直接前往機場,或者直接回家或返回辦公室才算數!

(本欄逢周一、三、五刊登)

tong_lydia223@yahoo.com.au

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