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10大藍籌屋苑 7個有Airbnb出租 業主5大風險

發佈時間: 2017/08/03

不少年輕人外遊都租住Airbnb,本港亦有不少業主把自己物業出租作Airbnb用途。本報發現,全港10大藍籌私人屋苑,最少7個疑有Airbnb出租,有業主不諱言,明知違法也出租。事實上,出租作Airbnb的業主要承擔5大風險,包括違反稅務及旅館業條例、大廈公契,並可能被銀行要求即時清還按揭欠款,至令家居保險及大廈第三者保險失效。

在Airbnb網上預約平台上月有逾300個來自「香港」的房間,當中約1成來自10大藍籌屋苑,包括沙田第一城、美孚新邨、天水圍嘉湖山莊、紅磡黃埔花園、藍田匯景花園、鰂魚涌太古城及海怡半島。記者以遊客身份向上述屋苑的Airbnb房東查詢。有第一城房東承認,知道出租單位作Airbnb屬違法,指自己與女兒住同一單位,只要先向大廈管理員登記身份,訪客就可得到大廈門卡自行出入。

第一城業主:明知屬違法

第一城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黃嘉榮指,對業主如此放租,並不知情;管理處則指,受影響住客數目少,暫不會處理此問題。但匯景花園及嘉湖山莊的管理公司則表示,會按公契跟進。

民政署表示,任何處所業主或租客,如在他提供的住宿範圍,向他人提供收費住宿服務少於28天,而沒領取旅館牌,就屬違反《旅館業條例》。在民政署牌照事務處查閱上述7大屋苑的地址,發現全沒領取旅館牌。該署又指,去年根據網上平台收集資料再巡查達765次,但只有15宗檢控個案。有法律界人士指,本港所有住宅物業公契都列明單位只作住宅用途,如涉及Airbnb等商業交易,屬違反公契。

按揭公司執行董事王永偉指,業主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時會簽訂借貸合約,聲明整個單位都屬自住用途,如銀行獲悉單位改作旅館,有權要求業主轉按或即時還清貸款,「自住者可申請高成數按揭,最高達6成,但如非自住,按揭成數最高僅5成,銀行有權要求即時還清兩者差額。」

公營單位也有 恐犯刑事

按《稅務條例》,物業擁有人須就其出租物業所收取的租金繳納物業稅,而在港經營業務並獲得利潤,均須繳納利得稅,故業主如出租單位作短期旅館,須向稅務局申報物業稅及利得稅,否則屬違例。

此外,多間保險公司指,投保人申請家居保險時會簽訂聲明,列明建築物是永久住宅用途,若涉及違法行為一般不會被承保,如作民宿用途,原有家居保會即時失效。法例規定,業主立案法團和物業管理公司要為住客買第三保,如法團和管理公司知道有單位改作旅館,發生意外時,第三保索償也有可能不獲受理。

在Airbnb網頁亦發現疑有公屋及居屋單位出租,如屯門田景邨、沙田愉翠苑等,相關業主或租戶一旦被發現,除須即時補地價及被終止租約,房屋署指,《房屋條例》規定在未補地價下將整個或部分資助房屋單位出租,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

收15客賺$4萬 小房東不怕被控

何小姐(化名)3年前起將單位內其中一房出租作Airbnb,至今招待約15名旅客,帶來4萬元收入。她承認,知道Airbnb在港不合法,但不擔心被控,「房客每次只住幾日,未有人提出立法問題,也難以執法,除非放蛇。」

她說,租約期由3天至14天不等,其中一個目的為增加收入來源,因她着重私人空間,不想長租予本地租客,Airbnb較有彈性。但她坦言,有擔心保安問題,故挑選房客特別小心,會先要求對方在Airbnb平台驗證身份、問清楚申請人來港和揀選單位原因,但也曾有遊客把房間弄髒,薯片零食散落一地,又弄壞廚具,最後拒絕對方續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