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
曾錦強

運動員商業化是好事

發佈時間: 2017/08/04

香港廣告近年多用本地運動員代言,主要是他們形象健康。而且運動員的速度、耐力、堅持、樂觀等精神,是很多品牌想表現的個性。再者,運動員能代表香港精神,有團結港人的力量,這也是品牌所喜歡的特質。

但運動員代言廣告,也引伸出運動員商業化的討論,有些人認為他們不務正業,影響練習等等。同樣的批評,似乎在國際運動員身上不多見,香港人對本地運動員似乎用更高的道德標準去審查。

香港的運動員薪酬不高,即使是一綫運動員,政府的資助也只是30,000多元,其他的可能連生活費也不夠。運動員職業生涯很短,如果沒有商業收入,莫說退役後的生活成問題,當紅的時候也捉襟見肘。香港的家長本來就不太贊成孩子走運動員之路,商業化有望減低家長的成見,讓更多人投身做運動員,對香港發展運動有幫助。

而且運動員拍廣告,可以增加人氣,發揮影響力。找運動員代言的,多希望借助他們正面和健康的形象。這些廣告信息,能為社會注入正能量,團結香港人,對社會也是好事。因此,我認為只要不影響運動員的個人形象,運動員商業化並沒有問題。

(本欄逢周三、五刊登)

撰文: 曾錦強 廣告企管人
欄名: 人間有晴